为进一步提高课程考试质量,规范试卷管理工作,特制订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出卷
1.试卷和标准答案必须按照学院标准格式要求。
2.试卷及参考答案上的课程名称必须与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名称一致,不得随意缩写。
3.成绩登记册、学生成绩表、试卷袋封面上的课程名称必须与试卷上的课程名称一致。
4.试卷命题要求
第一,试卷要出A、B卷,并均附有相应的参考答案。两卷试题的题型、份量、难度大体相当,不得有重复试题。
第二,试卷应覆盖教学大纲要求的80%以上内容,不得少于五种题型,主观题和客观题比例恰当。
第三,试题无错漏,难度适当,题量适中,绝大部分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,
第四,主观题的答案必须附有评分标准,评分标准必须明确,步骤详细,给分具体,具有可操作性,在答案步骤中要写明评分细则。如有多种正确答案,必须罗列出来。
第五,试卷出卷后,将试卷装入试题袋中,按要求填写试题袋相关内容,经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交教务处。
二、阅卷
1.试卷必须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评阅,给分、扣分都要有依据。60分的试卷应慎重复查,杜绝人情分和错判、漏判等。
2.评阅试卷一律使用红笔,给正分;答题册封面上成绩栏用红笔填写正分,并总分。
3.客观试题(填空题和选择题)的所有小题给正分,错的给零分,每道题只有一个标记,并在该大题号前标出本大题的总得分;主观试题错的地方用下划线标出,不完整的用省略号标出,对于没有做的题,在空白处画圆圈,记“0”分,并在该大题号前标出本大题的总得分。
4.评阅试卷避免涂改现象,对于总分改动的试卷要把原分数划去,写上正确的分数,并在分数边签上阅卷人的名字。
5.试卷上所有试题都必须评阅,评阅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,易于辨认,不得在试卷上书写与评阅试卷无关的字迹。
三、成绩登记及复查
1.《成绩登记册》必须要有学生的平时成绩的原始记录,其中平时成绩包括考勤、小测验、作业等,考核次数不得少于5次,要注明平时成绩、考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的比例。
2. 平时成绩、考试成绩必须用黑色水性笔填写,其中成绩低于60分的必须用红色水性笔填写,缺考、缓考、舞弊学生的成绩也用红色水性笔记“0”分,并在备注栏标明。《成绩登记册》经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审核后存档。
3.平时成绩、考试成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提交。任课教师提交后,系统按设置的平时成绩、考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的比例自动生成综合成绩及成绩分析表。提交缺考、缓考、舞弊学生的成绩时,要在备注栏选择缺考、缓考、舞弊填写。
4.打印学生成绩表,填写复查结果并签字。试卷必须要有复查,复查内容:
第一,是否按评阅要求评阅试卷。
第二,统分是否正确。
四、归档
1. 各学期的各科试卷由该课程的开课系负责整理,院教学秘 书负责归档。
2.试卷归档的分类顺序为:按学期归类——按课程归类——按年级归类——按层次归类——按专业归类——按班级归类。
3. 各科考试材料以班为单位,归档整理,装订成册,正面朝上装入试卷袋内(与试卷袋封面朝向一致)。
4.考试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
第一,学生成绩单(试卷复查)
第二,成绩分析表。
第三,参考答案,即该科课程考试试卷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。
第四,样卷,即该科课程考试的空白试卷。